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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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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 分类: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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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保卫科
  • 发布时间:2022-08-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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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2020版)   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   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   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   (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   (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   (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概要描述】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2020版)


  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
  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
  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
  (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
  (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
  (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 分类: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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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保卫科
  • 发布时间:2022-08-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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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2020版)

       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
  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
  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
  (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
  (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
  (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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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3年 下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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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3年 下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招聘原则,对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进行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号 电话:0451-56183599 附件: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拟聘岗位 招聘单位 1 张力力 女 2306211989*****560 2304010004 老年病科医生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2 王嘉雯 女 2305242001*****425 2304030017 康复治疗技师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3 庞乐 女 2323021993*****025 2304040006 检验技师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4 纪明含 女 2203812002*****620 2304050003 药剂师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5 白彦龙 男 2323321986*****414 2304050007 药剂师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6 贾贺媛 女 2301052001*****72X 2304060002 中药师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7 刘冰然 女 2321261995*****463 2304070057 财务人员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8 张伟鹏 男 2305051990*****415 2304070012 财务人员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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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多渠道推荐健康知识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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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多渠道推荐健康知识供给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府工作报告中透露的“健康指标”,桩桩件件都与筑牢人民健康防线息息相关。 全国人大代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魏新刚表示,现在人们越来越关注自我健康管理,应利用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立体化持续提升健康知识供给能力,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稳步上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魏新刚代表表示,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健康龙江”行动,进一步加大健康知识供给力度,全力提高公民健康水平。 一是把健康促进工作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维护。持续开展常态化健康科普工作,用好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营造健康科普良性生态。 二是依托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加大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力度,持续举办健康科普知识网络传播、健康科普作品创作与发布活动。 三是扎实做好健康促进工作,持续推动健康素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层、进家庭,让更多的人掌握健康知识。 四是探索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倡导“预防大于治疗”的理念,引导公民加强健康体检意识,提高公民健康水平。 转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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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来了!只有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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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来了!只有700字 3月5日,李强总理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要点如下: 一、2023年工作回顾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 粮食产量1.39万亿斤 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 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 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 二、今年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粮食产量1.3万亿斤以上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 三、今年部分重点工作 财政:赤字率拟按3%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1万亿元 政府投资: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 特别国债: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 未来产业: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 数字经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 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 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 就业:要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分类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 乡村振兴: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加强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 城镇化: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 教育: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医保: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开放: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提升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旅游便利度 环保: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 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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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基层 打基础 强落实 见实效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召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 2月29日下午,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召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省卫健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省老年病医院班子成员及全体科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现代化强省建设和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践行初心使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方法,全院要认真落实全省、省卫健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深刻领会“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各项活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委党组以及院党委的具体安排部署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强化落实,在面对差距中增强紧迫感,保持“起步即冲刺”的工作常态,在检视短板问题中增强责任感,加强刀刃向内的勇气,在推动发展中增强使命感,善于把能力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为老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的实践中。 会议指出,要紧盯关键环节,细化责任目标,进一步推动能力作风走深走实。思想上,要以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求新求变,打开新局面、实现新突破,对标先进带动思想解放,要聚焦医院发展、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研究谋划,加强分析研判,找准主攻点和突破口。行动上,要以更实举措提升能力补齐短板,开拓新视野、赋能新动力,持续深化业务培训,完善制度规范,通过“业务大讲堂”“科室业务小讲堂”,不断提升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职工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而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护理服务和患者就医感受。方法上,要以更高标准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质效提升,塑造新优势、展现新作为,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着力整治突出问题,打通影响和制约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提高为老服务质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真抓实干,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体现为老健康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要紧盯医院发展薄弱环节,围绕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医疗能力全面提升、老年痴呆防治“益智”行动、健康管家品牌服务建设、医药领域专项整治、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内容,梳理找准确定攻坚难题,明确有效的解决路径,制定详细整改计划,综合施策提升成效。要树立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全面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推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评价,以“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回头看”的方式,跟进整改落实。要正向引领激发活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发挥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推介我院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的成果成效。要将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不懈提能力转作风树新风,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谱写省老年病医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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