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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方案 (2021-2024年)

发布时间: : 2022-07--21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方案 (2021-2024年)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创新行风监管治理举措,持续净化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良好医疗环境,确保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医疗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卫医发〔2021〕15号),结合当前我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风问题总体情况,紧紧围绕我省医疗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德医风事关行业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整治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对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提高患者满意度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城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龙江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行动目标 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三、行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1.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教育。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2.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3.开展集中学习。医疗机构要根据此次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组织安排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4.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二)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5.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医疗机构要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选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 6.优化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7.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各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要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 (三)优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 8.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应根据《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中关于“红包”界定范畴,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全部纳入“红包”范畴,定为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并按照相关罚则对发现的行为予以严惩。 9.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按照《暂行规定》及时上缴至专用账户。要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 10.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 11.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12.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13.严守各项招采纪律。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14.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15.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四、方法步骤 (一)梳理分析建立台账阶段(10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立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自查自纠,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问题,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率先取得进展。 (二)对标对表组织整治阶段(2021年底前)。持续全面开展整治,逐项对标对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医疗领域的新变化。 (三)加大力度持续整治阶段(2022年底前)。巩固既往整治成果,加大对易反复问题持续推进、跟踪问效力度,对需长期持续性开展的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通过整治工作,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健全机制长期坚持阶段(2023年底前)。将一年半时间集中整治过程中总结的经验作法和形成的制度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反复打基础、长期抓落实,持续提升行风建设水平。 (五)整改提升常态整治阶段(2024年底前)。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委依托整治医疗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专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发挥机制作用。此次行动要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城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还应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领。加强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好行动计划各项要求。 (四)开展典型带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逐步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推荐,遴选出一批全省优秀样本医院并组织系列宣传报道,供各地交流学习。 (五)严肃处罚问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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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

牵手夕阳冰雪情 普法宣传暖冰城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第十党支部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 : 2024-02--08
牵手夕阳冰雪情 普法宣传暖冰城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第十党支部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传播哈尔滨冰雪文化,向广大游客传递冰城热情,2月2日下午,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第十党支部党员干部来到“中国冰灯发源地”——哈尔滨兆麟公园,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和防范非法集资专项警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们向游园游客特别是老年游客发放《健康宣传手册》,为老年人普及老年认知障碍、糖尿病及并发症、心脏疾病、骨质疏松等方面的知识,热情帮助老年朋友增强防病保健意识,竭诚欢迎老年朋友了解省老年病医院,为他们提供专业的老龄健康服务。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及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游客普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醒老年朋友防范金融集资风险,捂紧钱袋子,安享幸福晚年。       活动中,支部党员精心为手持物品的游客提供环保布袋,让他们解放出双手更好的感受冰雪;主动为拍合影不便的外地游客拍照,为他们留下美好的“冰雪合家欢”回忆。     此次志愿活动,十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冰天雪地中克服寒冷,在有深厚冰雪文化底蕴的兆麟公园,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亮出“省五院”志愿服务名片,充分展现“南北一家亲,老年人心连心”的服务热情,为龙江冰雪旅游、龙江老龄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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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3-10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 : 2023-10--23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下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建国与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魏新刚见面沟通,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王建国作了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魏新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第一巡视组有关成员,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委二级巡视员,委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卫生健康监察专员和副处长,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王建国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是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省委巡视就是要突出对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聚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揭示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消除政治隐患,净化政治生态,维护政治安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上正确对待巡视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王建国指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事关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可持续振兴。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巡视,就是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医疗服务质量、优质医疗资源配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人口生育水平、婴幼儿照护、公共卫生应急、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健康人力保障。 魏新刚表示,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巡视组的安排,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努力完成好本次巡视任务。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以积极的态度、良好的状态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坚决遵守巡视纪律要求,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切实以严实的作风接受巡视。三要积极抓实整改,坚决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把巡视工作成效体现在促进龙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践之中,深化运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四要全力服务保障,坚决确保省委巡视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配合巡视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成效体现在高效率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上。 省委第一巡视组将在省卫生健康委工作6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51-82579718;专门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A579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150090。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不分节假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2日。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卫生健康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省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省医院、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省二院)、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省三院)、省传染病防治院(省四院)、省老年病医院(省五院)、省海员总医院(省六院)、省口腔病防治院(省口腔医院)、省眼病防治所(省眼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省卫生健康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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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4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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