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网站!今天是: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咨询电话
0451-84633473
 

搜索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
/
就诊须知

资讯详情

就诊须知

  • 分类:就医指南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2-05 10:06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医院制定患者就诊须知如下,请您就诊前务必仔细阅读。        我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全预约诊疗,除急诊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号源。请于就诊时间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信息进院。        除急危重症患者外,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患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单人单管)。        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前需查验双码(龙江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量体温、个人信息填报、消毒和预检分诊工作。所有发热(体温≥37.3℃)、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龙江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为减少人群聚集,每位就诊患者无特殊情况应独立完成就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允许一名人员陪同。        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须全程正确规范佩戴口罩,不可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进入医院,期间务必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门诊实施“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        就诊中如实提供个人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隐瞒、虚报或拒绝提供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2022年12月5日  

就诊须知

【概要描述】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医院制定患者就诊须知如下,请您就诊前务必仔细阅读。
       我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全预约诊疗,除急诊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号源。请于就诊时间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信息进院。
       除急危重症患者外,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患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单人单管)。
       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前需查验双码(龙江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量体温、个人信息填报、消毒和预检分诊工作。所有发热(体温≥37.3℃)、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龙江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为减少人群聚集,每位就诊患者无特殊情况应独立完成就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允许一名人员陪同。
       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须全程正确规范佩戴口罩,不可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进入医院,期间务必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门诊实施“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
       就诊中如实提供个人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隐瞒、虚报或拒绝提供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2022年12月5日
 

  • 分类:就医指南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2-05 10:06
  • 访问量:
详情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医院制定患者就诊须知如下,请您就诊前务必仔细阅读。
       我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全预约诊疗,除急诊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号源。请于就诊时间段前30分钟内凭预约信息进院。
       除急危重症患者外,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患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单人单管)
       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前需查验双码(龙江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量体温、个人信息填报、消毒和预检分诊工作。所有发热(体温≥37.3℃)、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龙江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为减少人群聚集,每位就诊患者无特殊情况应独立完成就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允许一名人员陪同
       所有来院患者及陪护须全程正确规范佩戴口罩,不可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进入医院,期间务必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门诊实施“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
       就诊中如实提供个人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隐瞒、虚报或拒绝提供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2022年12月5日

 

关键词:

上一个: 就诊须知
下一个: 就诊须知
上一个: 就诊须知
下一个: 就诊须知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新闻推荐

13
2024-06

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13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举报公告   为深入推进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现将我院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省五院) 二、举报内容 (一)审批监管环节 1.利用医疗设备配置许可审批权谋取利益; 2.进口医疗设备器械采购评估及审批权谋取利益; 3.采购项目审批未经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领导干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二)招标采购环节 1.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活动; 2.通过拆分项目、分多次采购降低采购预算或以临时采购代替常规采购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变相指定供应商; 3.提前将标底、技术参数等内容透露给特定供应商,帮助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 4.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5.询价环节走过场,预算价格、招采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等问题。 (三)验收使用环节 1.未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不按招标文件的规格标准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验收; 3.对中选、中标产品验收进院设置障碍,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履约验收; 4.人为影响或干预结算资金拨付进度,或未经验收提前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5.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 6.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7.医疗设备器械使用科室个人或集体,按使用量接受供应商提成回扣等问题。 (四)服务合作环节 1.假借租赁、捐赠、入股、投放医疗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实为“定向采购”; 2.故意签订不合理、不公平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设定不合理利润分配比例或高额赔偿金; 3.假借设备租赁、入股名义,通过获取租金、参与分红等方式,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搞利益输送; 4.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 5.对本单位有相应检测和服务能力的项目,仍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并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举报时限 工作时间: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周一至周五8: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举报渠道 (一)黑龙江省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 电话:0451-87257121 邮箱:swjwcwc2024@163.com 信箱(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省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收 邮编:150036   (二)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 电话:0451-56183515 举报邮箱:slnbyyjjjc@163.com 信箱(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号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办公室收 邮编:150010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29
2024-09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协力建设科技强国”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积极助力2024年 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 2024-09--29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协力建设科技强国”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积极助力2024年 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积极响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中国科协等21部门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的号召,在全国科普日(2024年9月15日至25日)期间,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协力建设科技强国”为主题,围绕老年卫生健康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引领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同时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筑牢科技创新的群众基础做出贡献。 全国科普日期间,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积极行动,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显著提升了公众对全国科普日的参与度。自9月15日至25日通过医院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持续播放2024年全国科普日宣传海报,海报以科技的图像、简洁的文字吸引着患者和家属的目光,提升公众对全国科普日的知晓率。同时,医院还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医院宣传专班制作的2024年全国科普日主题海报。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也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全国科普日的关注度。 宣传专班通过微信公众号、网媒以及纸媒等形式9月份共计发布老年健康科普类文章和视频21篇。微信公众号发布题目为“季节变换呼吸道疾病高发,8点预防要记牢”等文章6篇;微信订阅号发布题目为“9.21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让遗忘的脚步更慢一些”等文章4篇;微信视频号发布   题目为“专家解读化验单系列 第三期:肝功能篇”等视频4篇;纸媒健康报发布题目为“专业支持优化居家照顾服务”等文章4篇;网媒搜狐网发布题目为“晚年幸福从‘心’开始:多措并举应对老年心理健康挑战”等文章3篇。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在2024年全国科普日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的联动,利用宣传屏、微信公众号以及网媒、纸媒等形式,向社会大众传播全国科普日的核心理念与老年健康科普知识,聚焦老年人群,践行科普为民,共创美好生活。本次科普宣传活动增强了医院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也提升了科普宣传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探索新的科普宣传方式,为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做出更大贡献。                                    科技教育科投稿                                2024年9月27日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13
2024-09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9--13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拟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老年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等相关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服务。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三)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要求,2025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除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及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网站(http://www.hlj5h.org.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31日17:00。 2.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以文件夹形式(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单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ljslnbyy045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451-56183599。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家招聘单位,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多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登记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本次招聘由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在三级综合医院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用人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程序。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现场确认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和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网站。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56183599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3.应届毕业生证明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               2024年9月13日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上一页
1
2
...
14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发布时间:2022-06-14 16:03:48

  Copyrights ©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0005317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哈尔滨  
网上信息仅做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
SEO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版权所有   
 
黑ICP备******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哈尔滨  
网上信息仅做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
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 

SEO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