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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关于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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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关于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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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6-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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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减轻患者入院经济负担,确保患者顺利接受治疗,提高服务效率,按照财务司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结合目前医保政策及医院实际运营数据,现将我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清退 经排查,我院未曾收取过门诊预交金,无需进行门诊预交金清退。 二、住院预交金内涵 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三、适用范围 本院所有收治进住院病区进行住院治疗的、符合住院预交金管理方案界定范围的常见病种参保患者 (省医保、市医保职工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 )和非参保(自费)患者。 四、标准类型 常见病种预交金标准按省医保、市医保职工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 、铁路医保和非参保(自费)五种类型分别制定,其中异地基本医保非实时结算患者,视同为自费患者类型。 五、测算依据 我院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三年度,住院人数前50%的病种列为常见病种,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以不高于前三年平均自费金额为标准进行测算。未纳入本机构预交金标准的病种,由临床科室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酌情确定预交金金额。 六、缴费方式 住院预交金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银行卡、移动支付(微信)等多种收费方式,方便患者交纳预交金。 七、其他说明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统一结算。 2、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费用发生变化的患者,可补收住院预交金。 4、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等情形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5、危重症患者住院预交金不执行以上公示标准,按实际发生缴纳。 6、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详见附件,并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 7、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起。   附件: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住院预交金额度公示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关于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的公示

【概要描述】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减轻患者入院经济负担,确保患者顺利接受治疗,提高服务效率,按照财务司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结合目前医保政策及医院实际运营数据,现将我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清退

经排查,我院未曾收取过门诊预交金,无需进行门诊预交金清退。

二、住院预交金内涵

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三、适用范围

本院所有收治进住院病区进行住院治疗的、符合住院预交金管理方案界定范围的常见病种参保患者 (省医保、市医保职工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 )和非参保(自费)患者。

四、标准类型

常见病种预交金标准按省医保、市医保职工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 、铁路医保和非参保(自费)五种类型分别制定,其中异地基本医保非实时结算患者,视同为自费患者类型。

五、测算依据

我院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三年度,住院人数前50%的病种列为常见病种,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以不高于前三年平均自费金额为标准进行测算。未纳入本机构预交金标准的病种,由临床科室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酌情确定预交金金额。

六、缴费方式

住院预交金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银行卡、移动支付(微信)等多种收费方式,方便患者交纳预交金。

七、其他说明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统一结算。

2、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费用发生变化的患者,可补收住院预交金。

4、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等情形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5、危重症患者住院预交金不执行以上公示标准,按实际发生缴纳。

6、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详见附件,并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

7、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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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减轻患者入院经济负担,确保患者顺利接受治疗,提高服务效率,按照财务司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结合目前医保政策及医院实际运营数据,现将我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清退

经排查,我院未曾收取过门诊预交金,无需进行门诊预交金清退。

二、住院预交金内涵

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三、适用范围

本院所有收治进住院病区进行住院治疗的、符合住院预交金管理方案界定范围的常见病种参保患者 (省医保、市医保职工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 )和非参保(自费)患者。

四、标准类型

常见病种预交金标准按省医保、市医保职工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 、铁路医保和非参保(自费)五种类型分别制定,其中异地基本医保非实时结算患者,视同为自费患者类型。

五、测算依据

我院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三年度,住院人数前50%的病种列为常见病种,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以不高于前三年平均自费金额为标准进行测算。未纳入本机构预交金标准的病种,由临床科室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酌情确定预交金金额。

六、缴费方式

住院预交金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银行卡、移动支付(微信)等多种收费方式,方便患者交纳预交金。

七、其他说明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统一结算。

2、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费用发生变化的患者,可补收住院预交金。

4、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等情形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5、危重症患者住院预交金不执行以上公示标准,按实际发生缴纳。

6、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详见附件,并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

7、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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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4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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